我本人11月18日收到短信,说是我名下信用卡恢复使用,但打发短信的95588询问,得知我名下信用卡被无故销户。11月19日下午,工商银行中山支行负责人何X打电话给我,让我去中山支行,解释信用卡问题。在中山支行主任室内,何X拿出了存根,我看了之后,发现该存根日期不是我填写,我马上指出。何X立刻进行抢夺,并撕毁了其中一张存根,当其想再次抢夺在我手上的另外一张存根时,我用手按住,阻止其抢夺。随后我出大厅,用身份证取号,等待叫号。在此期间,何X在大厅内再次意图抢夺,被我喝止。过了一段时间后,该行信用卡卡部龚总在中山支行主任室内,承认日期是银行工作人员填写。今天下午,我用身份证取号排队,想拿到办理该业务的存根复印件,先是被以卡部资料为由,柜台无法提供。后我报警,辖区民警到场后,何X又以这是银行资料为由,拒绝提供。我让她拿出法律依据或者相关规定的条文,拿不出来,只是反复强调这是银行资料,不能提供!在此,我请问,银行工作人员擅自代替客户填写资料,且安然无恙!我请问,工商银行如何保证用户资金安全?今天可以用擅自填写的业务单办理我的业务。下次是不是可以擅自填写其他用户业务单,讲用户资金转移归己所有?工商银行的所谓的安全性,专业性何在?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该行行为!